辽宁:《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
2018-06-25 来自: 供热计量 浏览次数:1283
近日,辽宁省政府发布《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提出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,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,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。到2020年,全省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70%以上。其中,2020年沈阳市总采暖面积4.02亿平方米,清洁取暖占比81.0%。
沈阳重点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
《计划》提出,在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,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;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,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;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,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;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、城中村、城郊村等,支持推广天然气供暖。
新增“煤改气”清洁取暖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,重点在沈阳、大连等市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。到2020年,沈阳、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,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。
大学、社区、企事业办公楼推广电供暖
《计划》提出,积极推广电供暖。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,推广碳晶、石墨烯发热器件、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;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。鼓励利用低谷电力,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。
在居民公用采暖领域,重点推进大学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电供暖项目。
此外,全省还将推广使用水源、地源、空气源热泵供暖,力争到2020年全省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。鼓励沈阳等市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直燃供暖,力争到2020年,生物质供暖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。
发布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
按照《计划》,我省将进一步完善“煤改电”清洁供暖项目电价形成机制,扩大“煤改电”清洁供暖范围。发布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降低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。
鼓励推广“煤改气”供暖工程,供暖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