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能源局发布《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》
2018-09-11 来自: 国能发电力【2018】44号 浏览次数:1147
最新消息!天津、山东等地被要求暂缓核准、暂缓新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!
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,进一步完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。2018年5月14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2021年煤改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为有力有序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,按照适度从严的原则,风险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,要暂缓核准、暂缓新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(含燃煤自备机组,下同),并在国家指导下,合理安排在建煤电项目的建设投产时序;风险预警等级为绿色的省份,也要充分考虑跨省(区)电力互济等因素,在国家指导下,有序核准、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。
通知全文如下: